文/梧桐小编
4月22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公布对广发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这是广东证监局继4月19日对东莞证券、万联证券采取监管措施后对第三家券商的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而广发证券的行业地位显然远高于前两家券商,对其采取监管措施的市场影响也远大于前两家。四天之内,对三家券商采取监管措施,可以说广东证监局刮起了对券商业务合规监管的小旋风。
广发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行*监管措施,原因为:存在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的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要求广发证券于年5月30日前予以改正,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并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债券承销业务尤其是承揽环节的内部控制,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
对广发证券的罚单文字简短,但却一石激起千层浪,触发券业尤其是投行条线最敏感的神经,严厉打压“价格战”的时代真的到来了。几十亿、上百亿的债券项目,券商投标报价低到几十万元,人员成本都不能覆盖。券商低于成本价参与债券项目的投标,可以说是券商行业的痼疾。出现这种不正常现象,一方面与券商评价排名指标设计不尽科学、合理有关,另一方面又与长期监管不严有关。这次广东证监局认真了一次,如果其他证监局跟上,才能彻底扭转这种整个行业普遍不正当竞争的局面。
东莞证券被采取出具警未函的行*监管措施,原因为:分公司原负责人赵某在未经过东莞证券审批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向客户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在警示函中要求东莞证券该分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万联证券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决定,原因为:万联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在完成组织架构规范整改公示前实际开展业务,且在年9月证监会强调相关规范要求后仍有5只违规产品出现投资者首笔款项缴款的情况。万联天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反映出万联证券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监督检查不到位。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万联证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自本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每2个月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和组织架构规范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并予以改正消除,根据检查情况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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