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朱海刘子语)“旅游购物,轻松退”“云南省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临近国庆、中秋假期,云南省用多种方式向八方游客广泛宣传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措施。
为提高知晓度,我省向入滇游客发送“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落地短信;通过“一部手机管旅游”平台向团队游客发送“30天无理由退货”提示短信;在昆明航空、南方航空、四川航空、东方航空、瑞丽航空等航空公司的机上杂志刊登“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内容;结合“游云南”推广在省外宣传我省“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此外,省文化和旅游厅新设计了“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资料,并协调云南机场集团在全省15个机场更换推出,还联合中国电信、腾云等公司利用酒店电视EPG画面进行宣传。
假日期间,全省各级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将依据《全省游客购物退货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的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的检查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机场、车站、游客游览集中区域服务点的服务时间;细化简化流程,按照“应退尽退、便捷高效”的原则,全方位为游客提供“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据介绍,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印发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等方式,对全省文旅系统做好了假日期间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的安排部署,同时与省政府督查室沟通协调,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省文旅假日市场联合督查范围,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