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3日讯(记者段思琦)国家统计局年5月11日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年我国人口总量为14.12亿人(不含港澳台,下同),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占比18.70%。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攀升,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龄产业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但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需要陪伴、渴望健康、认知较弱等特点,炒作概念,虚假宣传,设置陷阱,骗取老年人钱财,老年消费侵权问题时有发生。
值此重阳节来临之际,为帮助老年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
购药要选正规渠道,保健食品认准蓝帽。
警惕低价旅游陷阱,小心投资理财圈套。
远离非法会议营销,防范各种电信诈骗。
消费之前做足功课,遇到纠纷理性维权。
(一)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警惕医疗效果显著的食品及“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当前,一些不良经营者通过包装成“神医”“神药”等方式推销假冒伪劣药品,忽悠老年人购买,非法谋取暴利。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老年消费者:
医院、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除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外,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都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获得批准文号方能上市,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医院、诊所、药店等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场所(含电商平台)购买药品,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号)、有效期限等,消费者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消费者千万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或者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不到国药准字号信息的药品,以免受到假药的侵害。
年5月,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生领域案件“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则为“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杨某彬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年2月25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永兴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杨某彬的住所进行检查,发现“新版痛风特效药”8瓶,外包装标注“功能主治:急、慢性痛风、此药具有祛风除湿、散寒止痛之功效……”等字样,符合药品的定义,但该产品并未取得药品批准文件。上述药品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检测,检出地塞米松药物成分。当事人杨某彬销售上述假药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罪。目前,该案已移送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依法查处。
二要警惕医疗效果显著的食品,这些食品很可能非法添加药品,对健康有害。食品不是药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效果。对于一些宣称能治疗疾病的“食品”,要么是虚假宣传,要么很可能是非法添加了药品。长期食用这类“食品”会对消费者身体带来非常大的健康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8月24日公布的第四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有一例“河南省济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黄某等人销售非法添加药品食品案”。年7月5日,济源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其在黄某处购买的花粉山药压片糖果,服用后降血糖效果非常好,但同时出现一系列不良反应。经检验,产品中检出格列本脲。格列本脲是一种降糖效果明显的处方西药。由于副作用比较明显,长期大量服用会造成低血糖和肾病,甚至引发死亡,因此该药只有特定人群才可使用,而且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的规定,并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三要当心网上有关“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别为了追求健康反而丢了健康。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发布涉及中医药的虚假违法广告,通过虚假或者夸大疗效,诱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中医药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对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市场监管总局9月29日公布的第五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有一例“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年3月17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医院有限公司美林郡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大量的《产品介绍—宁耳组方》《产品介绍—活肺组方》产品广告宣传资料,该资料中印有“古方古法采药炮制”等字样。经查,该公司在“中华网”健康栏目中发布的“兰州卓远堂中医馆——线上诊疗先驱”一文中宣传“年就诊量十万余”;在“兰州热线”资讯栏目发布的“兰州首家开医院——医院”一文中宣传“特约全国中医药院士、国医大师以及省内外优秀中医专家坐诊”等内容。同时,该公司客服人员以网络咨询方式向患者宣传“保证永不复发;我们使用的是多年的秘方调理”“平均治愈率在95%以上”“保证永不复发;有着十几万的康复案例”等内容。该公司的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严重误导社会公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保健食品不能治病,选对用对才能有助健康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老年人在购买保健食品时有三点需要注意。
一要结合自己身体状况来选择。每种保健食品都有它的适宜人群或者不适宜人群,老年消费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需求,建议在购买保健食品前,医院进行体检,听从医生的建议。然后结合保健食品声称的功能、适宜人群等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目前,我国批准的保健食品分为两类。一类是仅限于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另一类是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分为27项,包括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增加骨密度、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功能、缓解视疲劳、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份、改善皮肤油份、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生长发育、抗氧化、改善营养性贫血、辅助改善记忆、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排铅、促进消化、清咽、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促进泌乳、通便、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超出上述功能的保健食品宣传均为虚假宣传。一般情况下,每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不超过2种,那些包治百病、无所不能的保健食品是不存在的。
二要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并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市场鱼龙混杂,消费者稍有不慎,就会买到一些包装与保健食品十分相似的普通食品或者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尽量选择超市、药店、专卖店等场所或者信誉较好的电商处购买保健食品,注意查看商家是否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是否含有保健食品销售,并检查产品包装上是否有“蓝帽子”保健食品专属标志及批准文号。没有“蓝帽子”的不是保健食品,产品批准文号的真伪及具体注册或者备案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