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云南省文旅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公布13起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例,主要涉及未经协商指定购物、未取得许可冒用其他旅行社信息、未签订旅游合同、违规“甩团”、个人未经许可从事旅游活动等方面。
3家旅行社被吊证
1家停业整顿3个月
其中,西双版纳喜洋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旅游团队过程中,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安排游客到指定购物场所购物,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主管人员王某霖罚款2万元,导游李某祥罚款1万元并暂扣导游证3个月。
昆明康辉源丰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接待旅游团队行程中,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安排游客到指定购物场所购物,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云南域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冒用其他旅行社的名义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不实信息误导旅游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云南云晰旅游有限公司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停业整顿3个月。
云南锦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注册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冒用云南某知名旅行社的注册商标及其他有关信息,组织、招徕旅游者,被罚款10万元。
涉事从业者
被罚款至10万元
西双版纳旺景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更改行程,安排游客参观购物,被罚款5万元,直接责任人唐某被罚款元,导游刘某志、许某刚被罚款元并暂扣导游证3个月。
云南腾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且未如实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团队信息,被罚款5万元。
丽江臻万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安排团队游客参观购物,被罚款3万元,直接责任人王某被罚款元,导游和谋杰罚款元。
云南就旅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组织安排游客参加“玉龙雪山一日游”行程,被罚款2万元。
西双版纳天亿国际旅行有限公司在接待旅游团队过程中,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终止行程,造成游客滞留,被罚款1.5万元。
导游人员韩某辉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被罚款1万元。导游白某家擅自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被罚款1万元。
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个人名义组织开展旅游活动,被罚款10万元。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违规违法案例,旨在引导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共同维护云南旅游良好形象,共同巩固和呵护旅游复苏成果。(杨丽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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