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低保、孤儿考生上大学最高资助一万元
[导读]长春2012年的助学工作预计整体助学资金将比去年有更大突破,将扩展到四县(市)及农村的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孤儿考生上大学最高资助达1万。
昨日上午,长春市*府举行
幸福长春
圆梦助学
活动新闻发布会,6个部门的负责人集体向社会公布了各自助学项目的相关*策。在过去的2011年,长春市共投入各类助学资金1025.9万元,救助困难学生5646人。与历年相比,2012年的助学工作呈现出两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整合资源、统一行动,加大了救助力度,预计整体助学资金将比去年有更大突破;二是将助学范围扩展到四县(市)及农村的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对象将更加广泛。
城区、开发区低保和孤儿考生:考入大专以上院校资助1万元
★发布单位:长春市慈善会
★资助标准: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低保家庭和孤儿考生每人10000元;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低保边缘考生每人5000元;双阳区低保家庭和孤儿考生每人6000元;双阳区低保边缘家庭考生每人3000元。
★资助对象: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常住户籍;与学生本人同一户籍的父(母)正在享受长春市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待遇(2012年7月26日后办理城乡低保络手续的不在资助范围内);学生为2012年应届考生,并考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国防定向生及国际交流生不在资助范围内);考试分数在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孤儿考生原籍须为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
★所需资料:录取通知书及收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及同一户籍父(母)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同一户籍父(母)的低保边缘审批表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及同户籍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家庭情况自述一份;孤儿考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孤儿考生须提供原为长春市出生的相关证明。
★申领程序: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本方案所确定的所需资料,符合资助条件的,由考生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城区、开发区慈善会领取《长春市民生慈善助学金申领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全市民生慈善助学登记报名及资料送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逾期不报或不能提供完整有效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本助学行动资助条件或自动放弃。因高校录取不同而发生的特殊情况,根据时间情况进行补助处理。
★咨询电话:(0431)8781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