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齐超
近日,据重庆广电第一眼报道,杨阿姨花元报了两日游旅行团,却变成产品推销会,她买了一万多元的保健食品。厂家称退货需要杨阿姨承担手续费,双方将争取达成一致。(7月30日澎湃新闻)
重庆市民杨阿姨,花元报了遂宁两日游,这是标准的低价团;而且,它还是针对老年消费群体的低价团。所以,导游必须从游客购物中找补,否则,低价团的导游何以生存?从这个角度看,杨阿姨在低价游时被忽悠购物,买了一万多元的保健品,就好理解了。
杨阿姨遭遇了什么套路?经常参团旅游的人,应该都不陌生。导游到了景区之后,先说游客参加低价团,得了很大的实惠,然后诉苦说自己不容易,让大家体谅一下,虽不强制购物,但配合一下,去购物店逛逛。这样一来,导游按人头提成,大家自愿购物。
如果真是这样,倒也无妨,毕竟,人家是低价团嘛。游客购物了,导游按销售额拿提成;游客没购物,导游按进店人数提成。然而,还有一个环节让人接受不了——景区的商家先集中游客,让游客进入到一个房间,进行商品介绍。说是介绍,其实是洗脑,把产品说得天花乱坠,就是为了让你购买。
旅游中的这种“包厢式推销”,很有蛊惑性,杨阿姨就是这样“上当”的,虽然商家没有强迫购物。购物就购物吧,但是,低价团中的“包厢式推销”,也应该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吧?如果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理应“七日无条件退款”啊。可商家呢?各种刁难搪塞。虽然最后勉强同意退货,但还让杨阿姨承担运费、手续费。运费,这个我们理解;但手续费是个什么玩意?难道是给导游的分成?如果是这样,这笔钱不该由导游返还给商家吗?
“包厢式推销”源头是导游,购物店是导游让进的,一旦发生了纠纷,导游岂能全身而退?尽管双方达成了一致,杨阿姨同意承担运费和手续费,但也是迫于无奈啊。老年人贪图便宜,参加低价团,但这不是商家和导游推责的挡箭牌。回到问题的根源,职能部门必须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低价游,必须打击“包厢式推销”,惩戒那些侵害游客权益的一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