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掌上张家界消息:
年3月,金某夫妇来张家界游玩,到张家界后,金某夫妇等15人报名参加了张家界某旅行社组织的“散拼团”。
途中,随车陪同的“黑导游”陈某以导游身份向金某等游客大肆宣讲“张家界是少数民族地区,以前是土匪窝以及湘西人会放蛊”等令人不安言论,并要求游客缴纳旅游合同之外的“二次费用”元。
在遭到反对后,陈某竟打开车门要金某夫妇下车,后在其他游客劝解下得以继续乘车前行。
该旅行社导游部部长刘某在知晓有游客不愿交纳“二次收费”消息后,遂驾车提前赶至旅行团入住的酒店。到达酒店后,陈某再次要求游客交纳“二次费用”,并以“退团、丢下不管、耗大家的时间、影响整团客人旅游”等言语威胁,迫使金惠琴夫妇等15人缴纳“二次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法院审理作出对被告人陈某、刘某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并判令二人共同退赔金某等1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元的判决。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
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州文旅局供稿)
编辑:知诗追玛
二审:和金莲解晨松终审:余萍
欢迎转载,请注明来源!
征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