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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2 2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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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与29日,万联证券与太平洋证券接连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警示”。原因是其推荐督导的同一家公司——广东中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号)以及《关于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号》显示,中钰科技在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且有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由此,作为时任推荐中钰科技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并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与万联证券也负有责任。具体而言,年上半年,中钰科技通过虚构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签订输变电工程接地变压器销售合同和4份对应的采购合同,虚构业务收入3,.6万元,虚构成本2,.7万元,导致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虚增利润.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6.72%。同样在年上半年,中钰科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玉实际控制、并由叶某云代持股权的深圳东禾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清大华康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直接非经营性资金拆借共54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元,占公司年半年报披露期末净资产的.88%。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钰科技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也未在年半年报中完整披露。广东证监局表示,这一过程中,太平洋证券与万联证券未能尽到对中钰科技信批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并持续督导其规范履行信批义务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职责,也未能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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